专题专栏
市外事办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黄山市政府和黄山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黄山市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黄山市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综合科(市委、市政府大楼0905室)查询。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黄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外办领导分工及分工情况;黄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及下属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等文件
主要包括:市外办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3)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4)其他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1.黄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s://wsb.huangshan.gov.cn/index.html);
2.“黄山外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
3.《黄山外事侨联信息专报》;
4.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综合科;办公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9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9—2355262。
必要时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互联网联系方式:hsswsbgs@126.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综合科(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市委市政府大楼0905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9--2355262;传真号码:0559-2355262;邮政编码:24500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https://wsb.huangshan.gov.cn/index.html)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7.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8. 自2021年1月1日起,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01/content_5566168.htm,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黄山市外事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黄山市外事办公室综合科。
办公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市委市政府大楼0905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9--2355262。
传真号码:0559--2355262。
互联网联系方式:hsswsbgs@126.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五、权力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9—235526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