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区县侨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
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拟于2025年第二季度在合肥召开,根据《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组织方案》(皖侨联字〔2025〕6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出席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条件
1. 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的基层归侨侨眷;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热爱侨联事业,热心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
5. 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 身体健康;
7. 年龄条件:新提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留任代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8. 基层归侨侨眷主要指: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
二、 分配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根据各地归侨侨眷人数,并参照上届名额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三、 产生办法
代表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各有关单位对拟推荐的代表人选,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代表人选应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人选为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要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其廉洁情况的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征求统战部或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要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人选为其他社会人员的,需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 上报材料
请各区县根据前期对接情况,组织拟推荐人员填写表格(见附件),电子版于3月19日前报市侨联。经省、市侨联初审反馈后,将附件纸质版各2份、代表两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照片)于4月1日前报送至市侨联。
联系人:王玥;电子邮箱:hsswsbgs@126.com
联系电话:2355264;传真:2355262
附件:1. 代表分配名额表
2. 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含特邀代表)登记表
3. 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简介
4. 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初步人选通讯录
黄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年3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