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40/202504-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4-08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侨联〔2025〕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推荐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市外办 发布时间:2025-04-08 09:25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区县侨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

安徽省第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2025年第季度在合肥召开,根据《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组织方案》(皖侨联字〔20256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出席安徽省第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条件

1. 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的基层归侨侨眷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热爱侨联事业,热心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

5. 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 身体健康;

7. 年龄条件:新提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630日以后出生);留任代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630日以后出生)

8. 基层归侨侨眷主要指: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

二、 分配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根据各地归侨侨眷人数,并参照上届名额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三、 产生办法

代表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有关单位对推荐的代表人选,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代表人选应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人选为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要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其廉洁情况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征求统战部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要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人选为其他社会人员的,需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 上报材料

请各区县根据前期对接情况,组织拟推荐人员填写表格(见附件),电子版于319日前报市侨联。经省、市侨联初审反馈后,将附件纸质版各2份、代表两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照片)于41日前报送至市侨联。

联系人:王玥;电子邮箱:hsswsbgs@126.com

联系电话:2355264;传真:2355262

 

附件:1. 代表分配名额表

2. 安徽省第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含特邀代表)登记表

3. 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简介

4. 安徽省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初步人选通讯录



                          黄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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